Q:办理备案时短信发送的规则是什么? A: 1. 新增备案:
新增备案时,对本次新增请求的主体负责人及所有网站负责人均发送短信,验证全部通过后提交管局。 2.
新增网站:已有主体新增网站时,对该网站的负责人发送短信,验证通过提交管局。 3.
新增接入:已有网站新增接入时,对该网站的负责人发送短信,验证通过提交管局。 4.
变更备案:手机号不变验证原手机号;手机号变更验证新手机号,不验证原手机号;主体数据变更需验证主体负责人; 网站数据变更需验证网站负责人;只变更备注不进行短信核验。 4.1 仅含有主体变更信息 对主体负责人发送短信,验证通过后提交管局。
4.2 仅含有网站变更信息 对网站负责人发送短信。若变更信息只涉及一个网站,则验证通过后提交管局。若变更信息涉及多个网站,则所有网站负 责人全部验证通过后提交管局。 4.3 同时含有主体与网站变更信息
同时验证主体负责人、所有网站负责人的联系方式。主体负责人和所有网站负责人全部验证通过提交管局。 5. 备案迁移 暂不验证。 6.
变更接入 暂不验证。 Q:同一个主体、网站同时提交多个请求,或在不同接入商同时提交请求的验证逻辑? A: 每一个请求进行一次验证。 Q:主体负责人和网站负责人、不同网站负责人为同一人的验证逻辑? A: 当负责人为同一人时(手机号码相同),一次请求只发送一条短信。 Q:短信何时发送至用户? A: 接入商侧提交请求后,若数据一般性校验通过,大约5分钟左右会发送至用户。 Q:短信验证默认策略如何? A: 用户进行每次需要验证的备案操作都进行短信核验;用户收到短信验证码后48小时内有效;若验证信息输错5次, 则该验证码作废。 Q:短信验证输入后会有何提示? A: 部分核验完成:“XXX的短信核验完成。请等待其他待核验人进行短信核验。”
全部核验完成:“XXX的短信核验完成。您的请求已完成全部核验,该请求将提交管局审核。” 已经核验过:“XXX的短信核验已经完成,无需重复提交”。
核验错误1:“该条验证库里找不到记录。” 核验错误2:“XXX的短信核验失败,请输入正确的信息。” Q:短信验证码无法收到如何处理? A:
处理方法1:用户可以登录相应省管局的ICP/IP地址/域名信息备案管理系统的界面,点击“备案短信核验”,输入 “联系方式”、“个人证件号码后6位”等信息,验证通过则立刻重发短信验证码。
处理方法2:若短信发送后用户没有及时验证,则第二天中午12点会向用户重新发送短信验证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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