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备案审核规则(陕) |
企业网站备案审核规则: 1.《核验单》中盖章必须清晰可见,签字须正楷笔字。 2.修改任何备案信息,都需要重新进行核验并上传最新的核验单。 3.核验单上网站域名填写时,不能带www 4.多个域名备案时,需一个网站填写一个域名(同一网站亦如此)。 5.主体信息下若有五个或以上的域名,需提供域名证书。 6.已取得备案号的网站必须打开,且在网站底部标明备案号并链接到工信部网站:http://beian.miit.gov.cn,网站名称与备案时的网站名称一致。 7.未备案网站不允许解析。 8.主体负责人信息必须是法定代表人。 9.个体工商户字号是*号或是空白的,以企业进行备案。主办单位名称填写法人姓名,并在网站备注中说明:是个体工商户无工商字号,以及证件号码. 10.核验单和照片的有效期为1个月。 11.个人备案的网站内容不能涉及企业、商品等违规信息。 12.公司名称或营业范围内含有“交易所”、“交易中心”、“金融”、“资产管理”、“理财”、“基金”、“基 金管理”、“投资管理”、“财富管理”、“股权投资基金”、“网贷”、“网络借贷”、 “P2P”、“股权众筹”、“互联网保险”、“支付”等,应由金融监管部门先行审核同意后,方可提交备案。 13.政府网站请按照国办函〔2018〕55号文件要求规定进行域名备案。 14.办理备案接入时,主办单位名称、证件号码需与原备案信息一致,若不一致需先到原接入商进行变更备案或注销后重新备案;证件住所、通信地址、负责人信息符合当前管局规则即可,接入成功后进行变更。 个人网站备案审核规则: 1.域名所有者必须是主办者名称。 2.已取得备案号的网站必须打开,且在网站底部标明备案号并链接到工信部网站(http://beian.miit.gov.cn),网站名称应与备案时名称一致。 3.未备案网站不允许解析。 4.多个域名备案时,需一个网站填写一个域名(同一网站亦如此)。 5.主体信息下若有五个或以上的域名,需提供域名证书。 6.个人备案,身份证不是陕西的,需要提供居住证明或暂住证。 7.个人备案需要在网站中备注网站网站服务内容简介。个人备案的网站内容不能涉及企业、商品等违规信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