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备案审核规则(甘) |
企业网站备案审核规则: 1.核验单上网站域名填写时,不能带www。 2.核验照片必须有拍照日期。 3.单位备案需提供办公固定电话,若没有办公固定电话,填写应急电话时必须填写除主体负责人手机号和网站负责人手机号之外的第三个工作人员的手机号,并且要在备注中说明第三个工作人员在公司的姓名和职务。 4.主办单位通信地址应内容真实准确,格式应标准完整。农村单位应详细填写到村,城镇单位应填写到街道门牌号或信箱号。 5.主体负责人必须为法定代表人。 6.负责人手机号码需为本省号码 7.单位名称内含有电子商务的,必须提供增值电信业务许可证审批。 8.身份证正反面需在同一页上传。 9.备案提交管局后,备案负责人需按照工信部短信通知要求完成验证 10.企业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不能备案。 11.政府网站请按照国办函〔2018〕55号文件要求规定进行域名备案。 12.办理备案接入时,主办单位名称、证件号码需与原备案信息一致,若不一致需先到原接入商进行变更备案或注销后重新备案;证件住所、通信地址符合当前管局规则即可,接入成功后进行变更。 13.域名有效期需大于3个月,且所有者名称与主办者名称一致。 14.身份证有效期大于3个月。 15.已备案网站必须可正常访问,网站内容需要和主体性质相符且与网站名称保持一致,网站底部必须注明网站备案号并链接至工信部网址:http://beian.miit.gov.cn。 个人网站备案审核规则: 1.核验单上网站域名填写时,不能带www。 2.核验照片必须有拍照日期,不接受无日期的照片。 3.主办单位通信地址应内容真实准确,格式应标准完整。农村单位应详细填写到村,城镇单位应填写到街道门牌号或信箱号。 4.身份证正反面需在同一页上传。 5.已备案网站必须可正常访问,网站内容需要和主体性质相符且与网站名称保持一致,网站底部必须注明网站备案号并链接至工信部网址:http://beian.miit.gov.cn。 6.域名有效期需大于3个月,且所有者名称与主办者名称一致。 7.身份证有效期大于3个月。 8.备案提交管局后,备案负责人需按照工信部短信通知要求完成验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