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备案审核规则(赣) |
企业网站备案审核规则: 1.网站主体负责人须为法定代表人 2.网站负责人非法人,需要提供委托书。 3.网站负责人户籍须为江西省,非江西户籍须提供本地居住证。 4.企业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不能备案 5.企业经营范围包含“电子商务”字样,需上传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6.政府网站请按照国办函〔2018〕55号文件要求规定进行域名备案。 7.域名有效期需大于3个月。 8.身份证有效期需大于3个月。 9.办理备案接入时,主办单位名称、证件号码需与原备案信息一致,若不一致需先到原接入商进行变更备案或注销后重新备案;证件住所、通信地址符合当前管局规则即可,接入成功后进行变更。 个人网站备案审核规则: 1.个人备案,须在核验单“网站负责人签名“处加按手印。 2.网站负责人户籍须为江西省,非江西户籍须提供本地居住证。 3.个人备案必须详细填写网站内容简介。 4.域名有效期需大于3个月。 5.身份证有效期需大于3个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