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备案审核规则(浙) |
企业网站备案审核规则: 1.多个域名备案时,需一个网站填写一个域名(同一网站亦如此) 2.网站主体负责人信息须为法定代表人。 3.域名持有者必须与主办单位一致。 4.幕布照片需标注日期。 5.网站名称需4个字以上,建议使用全称或简称 6.同一个手机号不允许备案多个主体(且一个手机号对应一个负责人)。 7.企业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不能备案。 8.政府网站请按照国办函〔2018〕55号文件要求规定进行域名备案。 9.域名有效期需大于3个月。 10.身份证有效期需大于3个月。 11.备案接入时,备案信息符合当前管局规则即可,接入成功后进行变更。 个人网站备案审核规则: 1.多个域名备案时,需一个网站填写一个域名(同一网站亦如此) 2.域名持有者必须与主办单位一致。 3.幕布照片需标注日期。 4.个人备案,身份证户籍非浙江省的,需要提供暂住证。 5.同一个手机号不允许备案多个主体(且一个手机号对应一个负责人)。 6.域名有效期需大于3个月。 7.身份证有效期需大于3个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