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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备案审核规则(浙)

企业网站备案审核规则:

1.多个域名备案时,需一个网站填写一个域名(同一网站亦如此)

2.网站主体负责人信息须为法定代表人。

3.域名持有者必须与主办单位一致。

4.幕布照片需标注日期。

5.网站名称需4个字以上,建议使用全称或简称

6.同一个手机号不允许备案多个主体(且一个手机号对应一个负责人)。

7.企业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不能备案。

8.政府网站请按照国办函〔2018〕55号文件要求规定进行域名备案。

9.域名有效期需大于3个月。

10.身份证有效期需大于3个月。

11.备案接入时,备案信息符合当前管局规则即可,接入成功后进行变更。


个人网站备案审核规则:

1.多个域名备案时,需一个网站填写一个域名(同一网站亦如此)

2.域名持有者必须与主办单位一致。

3.幕布照片需标注日期。

4.个人备案,身份证户籍非浙江省的,需要提供暂住证。

5.同一个手机号不允许备案多个主体(且一个手机号对应一个负责人)。

6.域名有效期需大于3个月。

7.身份证有效期需大于3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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