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备案审核规则(苏) |
企业网站备案审核规则: 1. 网站负责人照片服饰应与当前季节相符。 2. 负责人手机号码归属地须为江苏省。 3.单位备案必须提供固话。 4.域名所有人需要与单位名称或法人一致。 5.主体负责人不是法定代表人时,网站负责人必须和主体负责人一致。 6.已备案网站必须在网站底部注明网站备案号并链接至工信部网址:http://beian.miit.gov.cn 7.个体工商户备案,请在备案主体中备注说明;并在主办单位有效证件栏目中同时上传身份证和个体工商户的执照。注明个体工商户,需盖章。没有公章,不能备案。 8.须提供域名证书。 9.企业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不能备案。 10.办理备案接入时,主办单位名称、证件号码等主题信息需与原备案信息一致,若不一致需先到原接入商进行变更备案或注销后重新备案 11.域名有效期需大于3个月。 12.身份证有效期大于3个月。 个人网站备案审核规则: 1. 网站负责人照片服饰应与当前季节相符。 2.负责人手机号码归属地须为江苏省。 3.个人备案,网站服务内容,请选“博客/个人空间”,并要求备注网站简介内容。 4.个人备案,户籍非江苏省须提供暂住证。 5.个人备案,要求全部附域名证书,域名注册者必须与网站主办者一致。 6.个人不能备案导航类网站。 7.已备案网站必须在网站底部注明网站备案号并链接至工信部网址:http://beian.miit.gov.cn。 8.须提供域名证书。 9.域名有效期需大于3个月 10.身份证有效期大于3个月。 |